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203********51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渝0101民初8731号 |
案号 |
(2021)渝0101执恢15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7)渝0101民初8731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钟芳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分行 2017 年 8 月 20 日前积欠利息、 罚息 5726.14 元,借款本金 172483.65 元并从 2017 年 8 月 21 日起按逾期贷款年利率 10.6575%计付逾期利息至付清时止。 二、被告钟芳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分行 2017 年 8 月 20 日前积欠利息、 罚息 2298.54 元,借款本金 68993.46 元并从 2017 年 8 月 21 日起 按逾期贷款年利率 10.6575%计付逾期利息至付清时止,律师服务费10000元,案件受理费246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