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324********682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0324民初616号
案号
(2021)鄂0324执5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竹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顺平、被告谢兰欣偿还原告湖北竹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63312.73元、利息7949.24元,共计171261.97元。此款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40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43000元,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43000元,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45261.97元。逾期利息以163312.73元为基数、年利率为12.87%自2020年4月24日起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唐杰、被告罗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竹溪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5-27
发布时间
2021-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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