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24********68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324民初616号 |
案号 |
(2021)鄂0324执5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竹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顺平、被告谢兰欣偿还原告湖北竹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63312.73元、利息7949.24元,共计171261.97元。此款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40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43000元,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43000元,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45261.97元。逾期利息以163312.73元为基数、年利率为12.87%自2020年4月24日起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唐杰、被告罗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竹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27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