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龚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241********41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渝0113刑初76号
案号
(2021)渝0113执61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曾衍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 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 二、被告人龚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 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 2020 年 9 月 25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刘海龙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 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九千元。 - 7 -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 四、对作案工具苹果手机 3 部、oppo 手机 1 部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6-09
发布时间
2021-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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