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厦门华派机电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92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211民初3169号 |
案号 |
(2019)闽0211执22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孙昕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志荣借款本金520772元及利息(以52077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7年5月10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厦门华派机电工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应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9008元,减半收取4504元,由孙昕宇、厦门华派机电工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5000元,已由陈志荣支付,孙昕宇、厦门华派机电工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陈志荣241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7-08 |
发布时间 |
2019-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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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夏红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769273825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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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故宫东路27号607单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