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桂林津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6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304民初163号 |
案号 |
(2019)桂0304执16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王春斌、桂林华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归还苏皓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70万元;二、王春斌、桂林华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从2018年2月16日起向苏皓支付违约金(从2018年2月16日至2018年5月17日,按本金100万元,每月2%计算;2018年5月18日之后,按本金50万元,每月2%计算至2019年2月4日;2019年2月5日之后,按本金120万元,每月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王文顺、桂林津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判决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苏皓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0041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苏皓与被告王春斌、桂林华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王文顺、桂林津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各负担30020.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9-12 |
发布时间 |
2019-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春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00796810964U |
登记机关 |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桂林市苏桥工业园区一区A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