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宏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3********03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京0113民初1407号 |
案号 |
(2021)京0113执66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段宏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杨德林借款本金605 000元。案件受理费4925元和公告费560元(原告杨德林均已预交),由被告段宏伟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时间 |
2021-10-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