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泉州德材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0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583民初1151号 |
案号 |
(2019)闽0583执39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新支行与南安市省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签订的HT907073017003691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二、南安市省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新支行借款本金390268.4元及其利息、罚息(其中截止至2018年8月1日的利息、罚息为6717.22元,之后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与合同约定计算);二、泉州德材贸易有限公司、吴建红、郑玉英、吴家秦、吴芳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泉州德材贸易有限公司、吴建红、郑玉英、吴家秦、吴芳芳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南安市省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追偿,或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承担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5-08 |
发布时间 |
2019-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芳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83M00013EU9G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滨江景观路滨江商住小区2幢7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