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11********205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07民初343号
案号
(2021)粤0307执121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执行由被执行人一姚磊向申请人退还购车款17万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从2020年1月2日起至还清前款之日止的逾期还款利息;2、请求执行由被执行人二欧阳利平对被执行人一姚磊上述债务中的5万元及其利息向申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执行由被执行人一姚磊向申请人支付28600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从2020年1月2日起至还清前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4、请求加倍执行上述款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用由二被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2136元(追缴被执行人一姚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6-22
发布时间
2021-10-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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