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飞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28********00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702民初778号
案号
(2021)桂0702执12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白飞庆应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给原告李昌华;二、被告白飞庆应支付上述借款的利息给原告李昌华(利息计算:以借款本金10万元为基数,从2021年1月1日起计至被告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5-24
发布时间
2021-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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