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成小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21********48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721民初238号
案号
(2021)赣0704执9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成小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启葵合伙欠款237000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24000元。二、被告成小龙对上述还款金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63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1920元,由被告成小平、成小龙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6-04
发布时间
2021-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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