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成小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21********48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721民初238号 |
案号 |
(2021)赣0704执9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成小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启葵合伙欠款237000元及逾期还款违约金24000元。二、被告成小龙对上述还款金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63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1920元,由被告成小平、成小龙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04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