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乌托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607********740B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31民初2613号
案号
(2021)赣0731执14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于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余传芳应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偿还所欠借款本金524166.82元,利息及罚息2905.04元(截止2019年6月5日);并支付上述借款本金524166.82元自2019年6月6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息及罚息,利随本清。二、被告江西乌托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江西乌托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余传芳追偿。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9071元,由被告余传芳承担,于交款时一并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于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5-27
发布时间
2021-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兰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0576115740B
登记机关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环城路6号A栋2单元3#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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