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邯郸市裕泰焦化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46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427民初2819号 |
案号 |
(2019)冀0427执6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邯郸市裕泰焦化有限公司自2019年4月份起每月20前日至少向原告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0万元,于2020年7月底前付清下欠工程款,以上共计803万元;2、如被告邯郸市裕泰焦化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未按上述期限支付工程款,自2018年1月13日起以未付宽恕额为期数,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向原告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利息直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原告可申请执行全部未付款;3原告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被告邯郸市裕泰焦化有限公司付清款项后向被告出具相应发票;案件受理费71040元,减半收取为35520元,由被告邯郸市裕泰焦化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8-08 |
发布时间 |
2020-0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蔡勤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2769468299X1 |
登记机关 |
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磁县时村营乡陈庄村北(磁县煤化工产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