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项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923********59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琼9003刑初45号 |
案号 |
(2021)琼9003执24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王美停罚金20000元,孙筱权罚金15000元,庞益华罚金10000元,万海科罚金10000元,项文罚金8000元,黄丽翠罚金5000元,邓程天罚金5000元,黄梅罚金5000元。没收苹果xr手机一部、huawei手机一部、8plus手机一部、苹果8手机一部、oppo手机两部、redmi手机一部、苹果x手机一部。随案移送的huawei手机一部、vivoy93手机一部、vivo手机一部分别返还给孙筱权、庞益华、项文。暂存于儋州市公安局账户内被告人孙筱权16470元,其中12000元返还林海明,2800元予以没收,1670元用于折抵孙筱权的罚金,暂存于公安局账户的黄梅205元用于折抵罚金,继续追缴王美停违法所得8699元、庞益华9100元、万海科2300元,项文、黄丽翠5950元、邓程天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02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