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甸玉都北殿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27********120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02民初10755号 |
案号 |
(2021)黔0502执恢3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仕贵、罗甸玉都北殿置业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10月17日前偿还原告赵明玖代偿款1,500,000元,并向原告赵明玖支付利息,利息以1,50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从2020年8月1日起计算至上述款项偿还完毕之日止;二、原告赵明玖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9,240元(已减半收取),被告吴仕贵、罗甸玉都北殿置业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5-08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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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仕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728353593120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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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龙坪镇信邦大道(罗贤忠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