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汇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75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91民初24775号 |
案号 |
(2019)豫0191执201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汇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朝霞、杜锦棉支付租赁费84591.72元,并自2016年11月2日按年利率24%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付款之日(以2.5万元为限,超出部分不予支持);二、驳回原告刘朝霞、杜锦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7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河南汇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2-24 |
发布时间 |
2020-0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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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067590869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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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9号6层611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