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526********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1025民初693号 |
案号 |
(2021)陕1025执4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俊、班莉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吴相林、王朝秀归还借款本金160万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27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