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万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105********1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01民初6103号 |
案号 |
(2021)京0101执79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赵万斌于2020年8月10日前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支付垫付的诉讼费2486元及截至2019年12月5日止的欠款244 846.83元(其中本金151 484.57元、利息32 785.5元、违约金33 596.76元,其他手续费26 980元),并按照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约定比例支付自2019年12月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上述欠款的利息、违约金;二、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诉讼费2486元,由被告赵万斌负担(于调解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