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万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105********10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01民初6103号
案号
(2021)京0101执79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赵万斌于2020年8月10日前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支付垫付的诉讼费2486元及截至2019年12月5日止的欠款244 846.83元(其中本金151 484.57元、利息32 785.5元、违约金33 596.76元,其他手续费26 980元),并按照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约定比例支付自2019年12月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上述欠款的利息、违约金;二、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诉讼费2486元,由被告赵万斌负担(于调解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8-04
发布时间
2021-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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