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31********34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沪0117民初3951号
案号
(2021)沪0117执75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徐明芳借款27,300元; 二、被告朱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徐明芳上述借款的逾期还款违约金,自2020年10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年利率3.85%计算。 案件受理费482元,减半收取241元,公告费560元,合计诉讼费801元,由被告朱勇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10-19
发布时间
2021-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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