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3126********0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3126民初1107号 |
案号 |
(2021)新3126执10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何龙支付原告叶城县鑫盛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款项2224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被告何龙支付原告叶城县鑫盛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款利息28171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5058.56元,减半收取2529.28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叶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