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平顶山市光明彩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34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025民初3050号
案号
(2019)豫1025执20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襄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平顶山光明彩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襄城县名扬工艺店预存款及奖励金共计54242元案件受理费1156元,减半收取578元,由被告平顶山光明彩印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襄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11-14
发布时间
2020-01-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柴会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402783427552T
登记机关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建设路西段270号(市审计局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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