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应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824********00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802民初619号
案号
(2021)浙0802执24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衢州柯城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向符丽雅支付借款本金 1 6 5 4 0 0元及利息;二、向符丽雅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三、负担案件受理费 1 8 5 0元,执行申请费 2 3 8 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7-08
发布时间
2021-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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