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阴市通泽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2********35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91民初1097号 |
案号 |
(2021)苏0591执39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阴市中通吉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裕融租赁有限公司全部已到期及未到期租金2488000元,并赔付截止至2021年3月25日的违约金6400元,以及自2021年3月26日起至付清日止,以租金2488000元未付部分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算的违约金;二、被告江阴市通泽物流有限公司、裘海平、陈玉叶对被告江阴市中通吉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20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9209元,由原告裕融租赁有限公司负担1500元,被告江阴市中通吉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江阴市通泽物流有限公司、裘海平、陈玉叶负担17709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7/7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玉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MA1NCC3589 |
登记机关 |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江阴市月城镇冯泾路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