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牧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2HE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1023民初3228号 |
案号 |
(2021)浙1023执33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浙江牧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运费 1 3 3 4 0 0元,款项分四期付清:第一期在 2 0 2 1年 9月 3 0日前支付 4 3 4 0 0元;第二期在 2 0 2 1年 1 0月 3 0日前支付 3 0 0 0 0元;第三期在 2 0 2 1年1 1月 3 0日前支付 3 0 0 0 0元;第四期在 2 0 2 1年 1 2月 3 0日前支付3 0 0 0 0元。如被告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任何一笔金钱给付义务,原告有权就被告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有权要求未履行部分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自 2 0 2 1年 5月 2 5日起按月利率 1%支付至运费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0-09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夏爱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22MA2HE6Y134 |
登记机关 |
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大沙湾工业园区(自主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