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047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681民初1157号
案号
(2019)鲁0681执25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口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吴家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焦焕东劳务费80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2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被告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和被告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焦焕东的其他诉讼请求。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被告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吴家宾承担4520元,原告焦焕东承担480元。案件受理费12421元,由被告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被告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吴家宾承担11800元,原告焦焕东承担621元。(详见判决书)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口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8-19
发布时间
2019-1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00204728394L
登记机关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蓝安东路26号2号楼3至8层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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