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母云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26********37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116民初3515号 |
案号 |
(2021)川0116执46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双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母云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朋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款165100元及违约金10665元。二、驳回原告四川朋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2008元,由被告母云勇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