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雷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723********004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7民初10476号
案号
(2021)沪0117执78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陆赵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偿付借款本金1,000,000元,支付截止至2021年6月27日的利息、逾期利息27,083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1,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28日起至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2.15%计算); 二、被告雷蕾对被告陆赵亮的第一项债务履行在1,4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雷蕾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范围内向被告陆赵亮追偿; 三、被告李海春对被告陆赵亮的第一项债务履行在1,4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10-26
发布时间
2021-11-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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