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禹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023********37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7101民初316号
案号
(2021)云7101执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禹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云辉支付拖欠的运费78000元;及利息损失(以78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计算标准,自2020年8月10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暂计1638元;二、被告丁禹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云辉支付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保险费10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878元;预交的案件受理费907元、公告费26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5-11
发布时间
2021-11-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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