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6********0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02民初4312号 |
案号 |
(2021)赣0702执27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钟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归还信用卡透支款47652.12元;二、由被告钟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截止至2020年5月6日的利息7291.7元、分期手续费1787.76元、滞纳金2342.19元;并支付自2020年5月7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协议约定计算),但至清偿之日止,利息不得超出以透支款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得出的数额;三、驳回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76元,减半收取计788元,由被告钟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时间 |
2021-10-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