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省永泰县泰鑫房地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61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125民初80号 |
案号 |
(2019)闽0125执17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福建省永泰县泰鑫房地产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闽防人防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975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127500元为基数自2015年4月29日起计付至2017年4月6日止,以97500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7日起计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11-08 |
发布时间 |
2019-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闽0125执1703号 |
立案日期 |
2019-11-08 |
执行法院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975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炳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25056107544A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永泰县樟城镇北门路4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