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124********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124民初180号 |
案号 |
(2021)鄂1124执6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英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唐敏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姜在林借款本金2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00元,由被告唐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英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