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30********3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1725民初2808号 |
案号 |
(2021)川1725执17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曹辉、刘诚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魏家华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50425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曹辉、刘诚负担215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0-21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