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金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432********008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鄂0821民初643号
案号
(2021)鄂0821执6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京山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朝华、汪金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尹业华借款128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128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但以7462元为限;二、驳回原告尹业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京山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6-24
发布时间
2021-11-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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