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甘祖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02********46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804民初1445号
案号
(2021)桂0804执14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贵港市腾恒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甘祖强于2020年4月30日签订的《易农-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商铺租赁运营管理服务合同》于2021年8月25日解除,并将所租赁商铺返还给原告贵港市腾恒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二、被告甘祖强向原告贵港市腾恒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商铺租金、物业费、电梯维护费、律师费共计20000元,于2021年9月20日前支付完毕;三、案件受理费33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贵港市腾恒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0-08
发布时间
2021-11-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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