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孔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0113********19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0113民初908号
案号
(2021)云0113执9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孔云偿还原告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借款本金80000元,并支付截止2021年3月20日的利息4400.79元(含罚息、复利)和自2021年3月2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自2021年6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4000元,剩余款项于2022年6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若被告孔云未按前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有权就全部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955元,由被告孔云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8-13
发布时间
2021-11-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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