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青龙满族自治县恒拓矿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77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321民初1263号 |
案号 |
(2019)冀0321执11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原告王小军人民币伍拾壹万玖仟捌佰伍拾贰元整(¥519852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998元,减半收取4499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案件受理费直接交至中国银行青龙支行,账号100455945559)。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9-23 |
发布时间 |
2019-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321667704807H |
登记机关 |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龙满族自治县茨榆山乡双龙寺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