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文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783********1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衢仲金网字第14643号 |
案号 |
(2021)粤07执10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衢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裁决如下:一、裁决被申请人梁文宇归还申请人上海快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笔借款到期未还本金合计2300元、借期内利息合计30.08元。二、裁决被申请人梁文宇归还申请人上海快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逾期违约金合计132.95元,其中:借据号为2020052200005693、应还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的还款期次,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11月6日,逾期137天,逾期违约金为132.95元,2020年11月6日之后的逾期违约金,以到期未还本金23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欠款实际还清之日止。三、本案受理费30元,由被申请人梁文宇承担。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付,被申请人梁文宇在履行本裁决金钱给付义务时直接支付给申请人上海快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26 |
发布时间 |
2021-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