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志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103********1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13民初14117号
案号
(2021)渝0113执103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志伟支付原告重庆小雨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374.56元; 二、被告孙志伟以借款本金4374.56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3日起至此款付清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解中心每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逾期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孙志伟支付原告重庆小雨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律师服务费2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7-28
发布时间
2021-11-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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