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门源县浪力克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85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青2221民初1094号 |
案号 |
(2021)青2221执5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门源县浪力克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杨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20日劳动工资合计为31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门源县浪力克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孔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322216985203579 |
登记机关 |
门源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门源县浩门镇影院路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