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健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181********06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衢仲字第2-11560号
案号
(2021)粤01执65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衢州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归还申请人借款本金2999.98元,借款期限内利息44.18元;二、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截止2021年06月04日的逾期违约金、复利总计179.51元及2021年06月05日至欠款实际还清之日止的逾期违约金及复利(以借款本金2999.9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标准计算)。三、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预付的案件受理费3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截止2021年09月06日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人总金额暂记:3370.12(2999.98+44.18+179.51+30.00+2999.98*15.4%*92/36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0-12
发布时间
2021-1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