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建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322********2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陕0722民初1038号 |
案号 |
(2021)陕0722执14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城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晓琳、姚建伟于2021年4月30日前向原告城固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10000元,于2021年5月30日前向原告城固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44000元,从2021年6月份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二、被告李小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李小涛承担还款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刘晓琳、姚建伟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城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