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冶金正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99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204民初336号 |
案号 |
(2019)冀02执75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唐山市丰润区天茂贸易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冶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6000000元及截止至2018年7月9日的利息7490000.64元,合计人民币23490000.64元;自2018年7月10日起按月利率13.375‰给付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二、被告唐山市丰润区昀康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冶金正源科技有限公司、刘振国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如果被告唐山市丰润区天茂贸易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昀康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冶金正源科技有限公司、刘振国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59250 元,由被告唐山市丰润区天茂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4-15 |
发布时间 |
2019-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振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园盈路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