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孝感市山河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09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鄂宜昌中民二初字第00041号 |
案号 |
(2016)鄂05执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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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孝感市山河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潜江市华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支付欠付的钢材货款1480714元。 二、孝感市山河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从2013年7月24日起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以148071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标准向潜江市华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若孝感市山河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本判决所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案件受理费18126元(潜江市华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已预交),保全费5000元(潜江市华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已预交),鉴定费26000(潜江市华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已预交),合计49126元,由孝感市山河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6-01-07 |
发布时间 |
2016-05-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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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樊碧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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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孝感市乾坤大道8号(乾坤购物西塔楼)B幢塔楼2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