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景德镇市佳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46066****
执行依据文号
(2012)乐民二初字第144号
案号
(2013)乐法执字第001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景德镇市佳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乐平市景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50万元及利息(按双方约定的月利率千分之十五自2012年5月17日暂计算至2012年8月16日止。余息自2012年8月17日起按月利率千分之十五,并加收50%罚息计算至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 二、被告江西省鑫磊实业有限公司承担上述借款本息的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268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31800元由二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3-05-14
发布时间
2014-07-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姚兰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222746066380N
登记机关
景德镇市昌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洪源镇通港路2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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