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青岛航鹏海洋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4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南商初字第20821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6)鲁0202执7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雪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借款本金100万元。 二、被告孙雪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以借款本金100万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自2014年1月28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三、被告苏根荣、被告高奎霞、被告青岛航鹏海洋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138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19400元由被告孙雪萍、苏根荣、被告高奎霞、被告青岛航鹏海洋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因原告已预交,各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相应款项给付原告。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2-03
发布时间
2016-05-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苏根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37940376809
登记机关
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153号240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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