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博白县金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9********L0X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923民初196号 |
案号 |
(2019)桂0923执7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黄贵恒、广西博白县金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归还借款本金50万元给原告覃军; 二、被告黄贵恒、广西博白县金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借款利息给原告覃军,利息计算方法:以借款本金50万元为基数,从2015年9月26日起至还款之日止,以年利率24%计算; 三、被告李书良对上述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中被告黄贵恒、广西博白县金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覃军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2880元(原告覃军已预交),由被告黄贵恒、广西博白县金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书良共同负担。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7-17 |
发布时间 |
2019-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923MA5KAAL0X0 |
登记机关 |
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西博白县那林镇马路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