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博宇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06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石惠民商初字第68号 |
案号 |
(2015)石惠执字第008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宁夏博宇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保定万龙胶带有限公司货款256667.50元,于2015年6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于2015年7月31日前支付30000元,于2015年8月31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15年9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15年10月31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15年11月30日前支付56667.50元;如有一期货款逾期未付,则原告石嘴山市兴运五交化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货款申请强制执行,并承担未付货款金额10%的违约金; 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75元,由被告宁夏博宇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5-06-26 |
发布时间 |
2015-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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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鸿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2057106838708 |
登记机关 |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农分局 |
注册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石嘴山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