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市宝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7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冀0207民初2185号 |
案号 |
(2017)冀02执79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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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经济补偿人民币18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7-04-11 |
发布时间 |
2017-05-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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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卢新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82777722141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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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丰南区王兰庄镇高家围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