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66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年小民初字第02361号 |
案号 |
(2019)晋0105执10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旭峰混凝土有限公司小店分公司砼款255073.3元。 二、被告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旭峰混凝土有限公司小店分公司截至2015年6月12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40356.17元。 三、被告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山西旭峰混凝土有限公司小店分公司255073.3元砼款自2015年6月1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支付砼款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基础上浮30%计算的违约金。 四、被告李锁增对上述第一、第二、第三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32元 (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被告李锁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04-02 |
发布时间 |
2019-06-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向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太原市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太原市万柏林区闫家沟社区17号楼3单元3层东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