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太原鑫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91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106民初3950号 |
案号 |
(2019)晋0106执26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太原鑫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国华工程款1201762.3元及利息(从2015年8月2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616元由被告太原鑫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09-09 |
发布时间 |
2019-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一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81号6层B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