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博隆数据资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8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穗萝法民一初字第00413号 |
案号 |
(2016)粤0112执15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驳回原告广州博隆数据资源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原告广州博隆数据资源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向被告徐伟支付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期间的工资105300元; 三、原告广州博隆数据资源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向被告徐伟支付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的交通费报销款60000元、电话费报销款4500元; 四、原告广州博隆数据资源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向被告徐伟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70200元。 债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广州博隆数据资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6-05-23 |
发布时间 |
2017-04-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丁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661838521G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区第12层1202单元 |